類 別 |
一般公告 (公告編號:17829 ) | 日 期 |
2021-02-20 11:59:08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告者 |
侯安逸 | 公告單位 |
教務處 | |
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」實施計畫及因應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簡稱新冠肺炎)疫情之防護措施 實施要點
|
||||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教終字第1100004365號函及 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。 二、旨揭要點業依教育部109年12月29日召開之「全國語文競賽 試辦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計畫檢討及未來策進事宜會議」 決議,修正如下: (一)情境式演說評判向度增加「6、對答如流:依據提問回答 自然流暢,言之有物,敏捷流利。」(附件第6頁)。 (二)「演說達人獎」獎項改為「面面俱到獎」並增加「對答 如流獎」(附件第8頁)。 (三)「附件8全國語文競賽決賽評判遴聘原則、注意事項暨評 分標準」參、各項組評分標準及注意事項二、情境式演 說(一)評分標準增加「6、對答如流:依據提問回答自 然流暢,言之有物,敏捷流利。」(附件第26頁)。 三、本市為因應「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」之修 正,另配合修訂本市語文競賽之賽制,說明如下: (一)國小及中等學校學生組:閩南語及客家語演說全面替換 為情境式演說,另新增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。 (二)教師組及社會組:閩南語及客家語朗讀不事先公告篇 目;原住民族語演說不事先公告題目。 四、本局將另案發布本市110年度之國民小學多語文學藝競賽手 冊、中等學校學生組(國語類及本土語言類)、教師組及社 會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,屆時請依上開計畫配合辦理報名 參賽事宜。 五、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,請旨揭競賽相關參與人員務必 恪遵旨揭防護措施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。 六、請貴校(機關)將前開訊息轉知所屬人員,並協助公告週知。 |
![]() |
無 | |||
---|---|---|---|---|
![]() |
![]()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