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 別 |
一般公告 (公告編號:17771 ) | 日 期 |
2021-02-23 13:50:58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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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者 |
黃芬怡 | 公告單位 |
教務處 | |
公告本校「109學年度畢業生傑出市長獎暨特殊才藝獎甄選辦法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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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畢旅時間延期,傑出市長獎送件及評選日期調整如下: 一、辦法詳如附檔,歡迎本學年度六年級學生下載參閱。 二、申請方式及時間: (一)方式 1. 第一類:由教師、家長或學生領取申請表格,填寫相關資料(如附件一-體育組[含表1、表2]、附件二-藝能科學組)。 2. 第二類:由導師推薦,敘明具體事實並檢附證明文件,經處室主任簽署後提交審查委員會審議(如附件三)。 (二)時間 1.初選:學生應填妥申請表(紙本+電子檔),備妥相關證件(得獎證明正本+影印本),A4紙依序裝訂,因畢旅延期決選會議時間改期,請於5/7(五)前送交導師初審計分。 2.複選:由教務處及學務處組成複選小組,從各班推薦參與複選學生中,檢核資料之正確性,進行總分評比並排名。 3.決選:原定於6/2(三)15:00召開,因畢旅延期,更改至5/26(三)15:00召開決選會議,由審查委員會依據送審名單進行審查及實質認定,取前2名為畢業生傑出市長獎得獎學生(第一類體育組之體適能需符合4項合格通過)。倘遇同分情形,則視其在個人賽表現,先後依比賽層級及成績高低進行比序。 4.其餘備取者,為獎勵其平日優良表現,擇優頒發特殊才藝獎狀及獎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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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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